[摘要] 为切实整顿和规范房地产经纪人经营行为,使二手房买卖更加“透明”,市工商局本月1日起正式推行系列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对非示范文本合同,消费者不仅可以拒绝签订,还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反映。
为切实整顿和规范房地产经纪人经营行为,使二手房买卖更加“透明”,市工商局本月1日起正式推行系列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对非示范文本合同,消费者不仅可以拒绝签订,还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反映。
示范文本有5个
昨日,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珠海市现有二手房中介机构大约600家,一直以来,几乎每一家的买卖合同都不相同。合同由二手房中介单方制定,合同条款全部有利于中介,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即使打官司,也因合同条款的制约,往往以败诉收场。
在广泛征集意见后,市工商局出台了系列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出售二手房委托代理合同、购买二手房委托代理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看房协议书、二手房成交协议书等5个文件,全面规范了二手房交易市场。6月1日起,全市的二手房中介机构必须在显著位置明示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对代理方使用非示范文本的,买卖双方可以拒绝签订,并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反映。
中介人员不许“无证上岗”
市房地产经纪人行业协会会长陈交力告诉记者,目前,珠海的二手房中介执业人员5000人左右。6月1日起,凡未取得经纪资格证书的,一律不能以经纪执业人员名义在本市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不能与委托人签订系列经纪合同。
据了解,近期,市工商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系列经纪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使用经纪合同示范文本的公司,依法进行处罚,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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