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拆迁过程中,可邀请有权威的当地人,组成临时性的拆迁协调中介,负责与拆迁者及被拆迁人沟通、协调。来自珠海的政协委员刘立平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交提案,建议出台拆迁过程中的第三方协调制度,有效解决拆迁矛盾。
城市拆迁过程中,可邀请有权威的当地人,组成临时性的拆迁协调中介,负责与拆迁者及被拆迁人沟通、协调。来自珠海的政协委员刘立平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交提案,建议出台拆迁过程中的第三方协调制度,有效解决拆迁矛盾。
建立民间协调机制
刘立平的另一个身份是珠海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对城市建设中拆迁遇到的困难体会深刻。他说:“城市化进程将不可避免要调整城市发展规划,也不可避免要拆迁。建立公平公正公开且合理合法的拆迁民间协调机制,将是未来城市处理城市发展与建立和谐社会之间矛盾的重要课题。”他认为,虽然我省重视并及时采取了相对有效的拆迁管理办法,当前在广东发生的因拆迁导致的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案件都比其他各省市要少,但各地因拆迁带来的利益纠纷并没有完全杜绝。
为此,刘立平委员建议,应积极调动民间组织和机构的积极性,建立民间协调机制,“这会进一步促进‘幸福’广东的建设发展,为和谐广东贡献力量。”
民间智囊可解拆迁难题
刘立平认为,政府依法行政,回归其公共事务组织协调和服务的本质,是各国政治文明发展的方向。“政府不再是包办一切的‘青天老爷’,公民也有可能和政府产生经济利益的冲突和矛盾。这是建立中立的民间第三方协调机制的基础。”他说,很多时候,拆迁引起的冲突并非是不可避免的,而仅仅是因为博弈双方都坚持自己的立场,不愿作出退让,导致拆迁工作进入僵持。“有时候,第三方中立的力量仅仅起着沟通桥梁作用,把双方的相互妥协的解决办法加以传递,就可以解决拆迁中的矛盾冲突。”
避免“黑老大”成第三方
刘立平说,目前国内还没有将“拆迁中介”制度化的先例,对于自己提出的构想,他思考得很细致。“具体操作时,要避免‘黑老大’成为第三方,成为一方威胁或敲诈另一方的工具。所以,虽然拆迁中介只能是一个临时性的中介机构,不可能具有国家的中介资质,但政府应在制度上设立其准入门槛。”另外,他还提到,中介的中立性非常重要,“为了保障拆迁中介透明、中立地协调双方关系,应该将其在协调过程中的单列为专项资金,让拆迁与被拆迁双方都能对中介放心。”
相关阅读:
18年品质打造 搜房看房团抢滩雅居乐新城璟峰
家的声音在呼唤 搜房网看房团大军挤爆西江月
新年"团"珠海搜房网23日看房团"开门红"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