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此前3月份,发改委颁布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并不得随意涨价。他表示:官方将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此前3月份,发改委颁布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并不得随意涨价。他表示:官方将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
早在1995年,我国就颁布了《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的行政法规。其中规定,对于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和与居民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商品和服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可将其列入制止牟取暴利的项目,并实施利润率控制。
“暴利”标准的界定是“反暴利”政策的核心。但问题是,截至目前,无论是公众、还是职能部门,对于房地产的成本、利润,都没有准确而权威的认识。前几年纠结的“楼市成本论”,除了揪出了一个周久耕作为“副产品”,核心议题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成本说不清楚,利润率自然就更是一本糊涂账,那么,行政部门凭什么断定某楼盘是暴利还是非暴利?各楼盘、各地区的成本构成大有差异,何况楼市的灰色链早是不争的事实,利润从何算起?退一步说,即便成本利润的账簿搞清楚了,多大的利润才够得上“暴”呢?政策究竟是考量投资还是销售利润率?100%的利润率算暴利还是200%的算暴利?
对于一个惯于暴利的资本行业,如果政策之箭靶心不准、力道有限,估计很难逆转楼市之局。其实北京、广东等地此前对商品市场反暴利也不是没有先例,大多在“暴利”认定标准、表现分类、责任构成、处罚执行等层面沦为一纸空文。“反暴利”之箭能否生效,当然先得立稳靶心,把相关认定标准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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