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钟世坚主持召开七届18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会议强调,要坚持全市上下一盘棋,继承原条例好的做法,找出珠海在坚持规划优先、注重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充分体现珠海城市特色,增强城市吸引力和活力,让市民的幸福指数更高。
昨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钟世坚主持召开七届18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会议强调,要坚持全市上下一盘棋,继承原条例好的做法,找出珠海在坚持规划优先、注重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充分体现珠海城市特色,增强城市吸引力和活力,让市民的幸福指数更高。
与原条例相比,新修改的条例更加突出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严格集约节约用地、严格保护环境。对沿海岸线规划建设退让距离进行了细化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山体保护的要求,细化了关于25米等高线的控制条件,引入25%坡度的控制方法。此外,为避免出现“断头路”、“阴阳路”等情况,改变了原条例“十五米以上道路按照市政道路规划建设”的原有规定,明确“城市建设区内承担公共功能的规划道路应由政府组织建设”。
会议指出,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工作,使得今天的珠海保持了环境优美、生态优良的城市特色,市住规建局和市法制局要根据常务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珠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强调,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尤其是重要滨河生活岸线其陆域沿河、沿海纵深距离、25米等高线等原有的规定,要继续保持,关于建筑密度和绿地面积,要有硬性规定,在不遮山挡海的前提下,城市建筑尽量向空中发展,把地面留出空间美化绿化。城市新建主干道和次干道,要做好规划,道路两侧建筑的五个立面,要有统一标准。在修订条例的过程中,还要注意保护城市文化遗产,与珠三角其它城市相衔接,体现核心城市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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