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价如果下跌20%左右,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和房价下跌前基本上是一样的。房价下跌20%以内,银行受益,而买房的人却没有任何好处。
经过一系列房地产调控后,北京等一线城市房价“应声回落”,让一直想买房的不禁动心。但随即一些购房者发现买房压力依然较大,甚至需要支付更高成本购房。
据北京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银行的房贷利率优惠不仅没有了,部分银行甚至将利率上浮5%至10%,这意味着购房者需要多付一些额外成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给称,以贷款100万元30年为例,贷款利率上浮10%,每个月要多还580元,与之前7折利率优惠政策相比的话,每月更是要多还1800多元,30年下来多还近70万元。
根据张大伟的计算,房价如果下跌20%左右,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和房价下跌前基本上是一样的。房价下跌20%以内,银行受益,而买房的人却没有任何好处。只有当房价下跌20%以上,购房者才能真正享受到实惠。
链接阅读:11城市限购令12月底到期 住建部称到期需延续
据统计,今年出台限购政策的48个城市中,36个城市的限购政策没有具体的截止时间,有具体截止时间的城市为福州、厦门、海口等12个城市。其中,南宁限购政策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其余11个城市限购政策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11个限购令即将到期的城市,当地政府至今尚未对明年限购是否继续执行明确表态。
青岛市相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限购政策到期后是否延续,需视国家宏观政策而定。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也称,石家庄“限购令”截止时间暂时定为今年12月31日,并不是说12月31日一到,该政策就完全取消,到时要根据国家政策与市场变化情况综合考虑,确定“限购令”是否需要延期。
住建部相关人士表示,住建部日前知会地方政府,对于限购政策将要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后对限购政策进行延续。
除此之外,住建部还向地方政府知会了包括一般情况下不对已经出台的地方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方向性调整”、楼市调控政策要承继性连接等在内的一系列主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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