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塘沽的王先生于一年前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安静优雅的环境让王先生感到非常满意。可是就在前不久,王先生家楼上搬来了一户人家,由于装修的原因,每天机器轰鸣,甚至到了晚上也不停歇。
塘沽的王先生于一年前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安静优雅的环境让王先生感到非常满意。可是就在前不久,王先生家楼上搬来了一户人家,由于装修的原因,每天机器轰鸣,甚至到了晚上也不停歇。
王先生说他和家人的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而当王先生找到这户住家时却发现,该业主家之所以每天电机轰鸣,是因为他家对房屋结构做了大幅度的改动,还拆掉了阳台两侧的承重墙。
王先生对此非常担忧,如此装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极有可能危及整楼的住户,王先生想问有谁能制止该业主的行为呢?
◎仲裁说法:
天津仲裁委员会解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在装修中涉及拆改主体结构的都应该向有关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注后才能进行。本案中,王先生可以向小区物业或房产局进行投诉,将问题交由他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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