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香洲野狸岛西北侧推出一宗占地约12.9万平方米的地块,包含广场用地、娱乐用地、商业、娱乐康体及其他服务设施。
昨日,香洲野狸岛西北侧推出一宗占地约12.9万平方米的地块,包含广场用地、娱乐用地、商业、娱乐康体及其他服务设施。
该宗地块推出后,其3300元/平方米的起拍价备受关注,许多业内人士认为“便宜”,“这里是市区里的黄金,不过这并不是单纯卖地,政府意在招揽具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经验的企业进行整体开发,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
起始价为3300元/平米
据了解,宗地编号为珠国土储2012-19号地块面积为128875.68平方米,位于香洲野狸岛西北侧。
该地块的起始价为地面地价3300元/平方米,对于该价格,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该地块位于野狸岛,这个岛是市区里的,交通便利,也是市民休闲活动中心,更是旅游观光的风景区。这个价格算很便宜。”
并非“单纯”卖地
但是该业内人士也分析,“这地块的规划用途主要是广场、娱乐用地等,并非普通的商住,因此政府更看重的是具有开发能力的企业,不是单纯的卖地,今后的开发能力才是最主要的,也是政府最看重的。”
记者发现该地块对竞买人的“门槛”设置除了要求,“凡符合下列条件并通过准入资格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独资企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其中还有另外一条很重要的,便是“竞买人的业务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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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地块分3大部分
昨日推出的地块共分为3大部分,部分A地块为广场用地;第二部分B地块为娱乐用地,为歌剧院;第三部分C地块为商业、娱乐康体及其他服务设施。关于出让年限,广场用地、娱乐用地(歌剧院)为50年,商业、娱乐康体及其他服务设施为40年。
2A地块不计收地价
据公告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上述地块中的A地块广场用地,面积为7121.43平方米,不计收地价。记者查阅《珠府【2011】100号》文,发现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不计收地价:市政设施中的道路、广场、排洪渠、走廊、公厕、公用绿地和公园用地。”而该地块为广场用地,在不计收地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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