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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房产纠纷攀升 律师称老人要给自己留后路

荆楚网  2013-05-02 11:15

[摘要] 近日,武汉市硚口区法院一项调查显示,房产纠纷已成老年人维权的第一焦点,老人与子女因房产对簿公堂的案件逐年增加。除子女原因外,老年人处理房产时也留下不少隐患。该院多名法官建议,老年人处置房产应谨慎。

近日,武汉市硚口区法院一项调查显示,房产纠纷已成老年人维权的焦点,老人与子女因房产对簿公堂的案件逐年增加。除子女原因外,老年人处理房产时也留下不少隐患。该院多名法官建议,老年人处置房产应谨慎。

为房产,父子对簿公堂

4月24日,硚口一对父子为房子对簿公堂,在法庭上见面如见仇人,不住地争吵。2011年8月,沈爹爹和老伴把两套房子过户给孙子,并在赠予合同中注明,儿子和儿媳要赡养老人。

刚开始,老人和儿子不住在一起,父子关系还算和谐。后沈爹爹患有心脏病需照顾,搬到儿子家,矛盾随后爆发。“动不动又喊又骂,还赶我和老伴走。”沈爹爹说,儿子房子到手,态度就起了变化,很不孝。他把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讨回房子。主审法官余敏说,官司不管谁输谁赢,父子关系都会更加疏远、恶化。

家庭房产纠纷年年攀升

亲情输给房子,是不少家庭的悲剧。梳理近几年案卷,家庭房产纠纷多为以下类型:子女把占用老人住房作为赡养父母条件;强占、强行调换老人住房;利用房改将老人住房登记在自己名下;老人再婚引发房产纠纷等。

2011年?口法院受理房产纠纷案480件,2012年达到528件,今年1至4月已收案300余件。其中,家庭房产纠纷所占比重从以前10%左右,上升到目前的30%以上。

硚口区法院房产庭庭长朱少明说,近年来,房价大幅攀升,房子往往是家庭财富,如何分配,容易引发亲人间的纠纷。

老人要给自己留后路

法官余敏分析,目前家庭房产纠纷中,往往是子女经济条件较差或无力购房,加上“有房有车才结婚”、“啃老”等思想,一些人想着法子侵占父母房产。“尽管打官司伤感情,还是建议老年人增强自己的维权意识,积极通过司法手段讨公道。”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敏峰提出,老人要给自己“留后路”,孝顺的子女适当多分,少尽赡养义务就应该少分或不分,保证老有所养。

在赠予房产时,还可通过公证等手段明确子女的医疗、赡养等义务,如对方不照办,老年人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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