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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假难辨:三年内免谈房产税 短期不会出台新政

珠海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0-05-24 16:21

[摘要]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近日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证实,对于近期是否会出台新政,“此消息纯属张冠李戴。”发改委的确是在制定一项房地产规划,但出台的时间也在明年下半年。 另外,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5月17日则对《华夏时报》记者明确表态:“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

争议观点之二:三年内免谈房产税

另外一个越传越甚的则是房产税。在物业税面临法律和技术障碍的情况下,房产税被越来越多的人士认为是击溃房价的最后一个杀手锏。

事实上,一个接一个的地方楼市调控细则却鲜见关于房产税的规定,以至于各方面对即将出台的沪版楼市细则寄予了厚望,关于对住房持有环节的房产税如何征收、如何具有可操作性等的传闻似乎表明房产税征收已成定局。殊不知,房产税征收面临着两大难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要把征税范围扩大到住宅,那就涉及到修改《暂行条例》,地方政府是没有权力的。”黄汉权认为这是房产税无法逾越的法律难题。

技术层面同样无法操作。“城市不动产产权确认、不动产资产评估等基础性工作都没有完善。”邹平座认为。

黄汉权告诉记者,这还只是表面原因,深层次原因则是征收房产税损害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而他在5月1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句话就表示:“房产税至少三年内不会出台。”这为青岛、北京、深圳等地方楼市调控细则为什么均没有涉及房产税做出了注解。

以至于一些投资客向记者表示:“官员持有多套房产则是我们投资客不再担心房产税的天然屏障。”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针对上海市拟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传闻,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处长牛新文在传言流行了一段时间后才公开表示:“按照现行的规定,税收立法权在中央,也就是说中央来定,地方去执行,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陈淮则对记者表示,目前没有听说要征收房产税,至于是否会征收房产税应该由法律来决定。但陈淮的表态则更多地被认为是决策层在“打太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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