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海德佑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陆骑麟17日就沪版“一房一价”细则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称,《通知》中提到“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可以过滤掉购房过程中的“添加剂”,今后买房也可“明明白白消费”。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上海德佑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陆骑麟17日就沪版“一房一价”细则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称,《通知》中提到“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可以过滤掉购房过程中的“添加剂”,今后买房也可“明明白白消费”。
陆骑麟称,以虚报装修房标准为例,杜绝此类房产消费的“添加剂”,能够提高房地产市场的公开、透明度。
他还指出,应该看到《通知》是房地产调控“组合拳”的一部分,其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是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规范化、公开化的步骤之一,虽然它对房价下跌所起的直接作用不大,但却有助于房产买卖“明明白白消费”,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出台的沪版“一房一价”细则中规定,只要是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销售新建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就应当按照此通知实行明码标价。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的明码标价也参照该通知执行。
除了商品房销售价格外,细则中还涉及与房产销售及使用密切相关的服务收费。如规定明确标示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而商品房地下车位车辆停放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等均在“明码标价”范围之列。
据悉,这是国家发改委提出“一房一价”要求后,上海首次发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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