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备案,本是政府为防止房地产开发商“一房多卖”而采取的一种措施,但购房者经过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购买的10套商品房,后来竟然被告知是已经卖给其他人的房子。购房人质疑:合同备案为何未能阻止开发商“一房多卖”?
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备案,本是政府为防止房地产开发商“一房多卖”而采取的一种措施,但是在河南省周口市,购房者经过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周口市住建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购买的10套商品房,后来竟然被告知是已经卖给其他人的房子。购房人质疑:合同备案为何未能阻止开发商“一房多卖”?
办理了合同备案买的房竟已被卖过
2011年10月16日,淮阳人孙树玲与周口市正信基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在周口市银珠大道南段开发的金碧新城的10套房产。
孙树玲说,为了防止房产被开发商一房多卖,10月17日,她在交款之前与房地产公司有关人员专门到周口市住建局房地产交易管理处查询所购房子之前的交易信息,并填写《周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申请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当时告诉我,我买的这10套房子此前都没有办理过合同备案等交易手续。10月18日,10套房子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正式办理完毕。此后,我才向开发商全额支付了数百万元的购房款。”孙树玲说。
孙树玲说,今年2月下旬,她准备把买的房子出手卖掉,于是到周口市住建局咨询办理房产证有关事宜,却突然被告知,她买的房子不能办理房产证,因为这10套房子早在她购买之前,开发商就已经卖给了其他人。“早就卖给了其他人的房子,怎么还能在周口市住建局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呢?那这合同备案不是坑人吗?”孙树玲感到非常疑惑和生气。
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这件事情与我们无关
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随同孙树玲及其律师到周口市住建局进行了咨询和调查。
周口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和周口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均是周口市住建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和房屋的预告登记手续,分别在这两个单位办理。
在周口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负责人郭金峰主任说,孙树玲购买的10套房产在她购买之前,开发商确实已经卖给了其他人,并且在该处办理了“预告登记”手续。他同时拿出了这10套房子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的全套资料。
记者在这些资料中看到,这10套房子早在孙树玲购买之前,开发商就已在2010年至2011年3月间分别与崔某等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这些购房者向周口市住建局申请办理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将房产产权预告登记在了他们的名下。
记者注意到,这些购房者的购房合同均没有进行合同备案。对此,郭金峰说,这10套房子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的时候,周口市还没有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制,因此没有进行备案。
“合同备案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我们办理预告登记手续,是按照物权法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两者不是一回事。预告登记在先,合同备案在后,合同备案就无效。”他认为,孙树玲应该去找房地产交易管理处,这件事情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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