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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招拆招 帮你解决买房可能遇到的三大麻烦

银川晚报  2012-08-08 11:54

[摘要] 楼盘质量和实际与宣传不符是购房者投诉的焦点问题,但通过这两大焦点问题进行分析后,其中捂盘、未取得预售收取订金、挂牌价与实际成交价格相差甚远已经成为购房者购房过程中最为棘手的问题,对此,专家表示,其实购房者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规避。

见招拆招 帮你解决买房可能遇到的三大麻烦

楼盘质量和实际与宣传不符是购房者投诉的焦点问题,但通过这两大焦点问题进行分析后,其中捂盘、未取得预售收取订金、挂牌价与实际成交价格相差甚远已经成为购房者购房过程中最为棘手的问题,对此,专家表示,其实购房者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规避。

问题一:捂盘

◆购房者原音重现:“今天去售房部,一室一厅的房子说只有两套了,不买就没了,让赶紧交订金。这网上明明有这么多待售的,这不是捂盘拒售是什么?”

◆提醒:很多售楼人员在观察到购房者非常看好某个楼盘后,采取惯用销售方式,在不容购房者过多思量比较的情况下,催促购房者贸然下单,达到尽快销售的目的。

◆避免措施:买房前,购房者应先通过楼盘表查看楼盘可售房源情况,程度上保证选房范围与实际情况一致。

问题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收取订金

◆购房者原音重现:“7月2日开盘前,收取了我5万的订金;开盘当天我未选到合适的房源,因此向售楼顾问提出要退订金,被告知15天后才开始退款,始终不肯确定什么时候可以退款。让我产生被欺诈的感觉,请开发商明确表示什么时间开始退款?什么时间退款到账?请做一个诚信的开发商!”

◆提醒:通过对相关投诉意见的整理,发现“未取得预售就收取订金”这一点并没有引起购房者足够的重视。缴纳诚意金、订金等费用后,因无法选到满意房源要求开发商退钱产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前不得预售,开发商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应确保所要缴纳订金的楼盘已经取得预售资格。

◆避免措施:购房者要先确定楼盘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才可放心选购,否则,楼盘还不具备收取订金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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