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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个税执行细则不明 网上已晒出多种避税损招

南京晨报  作者:朱福林  2013-03-05 10:48

[摘要] 二手房个税按照转让所得20%计征的规定,一夜之间成为了南京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网上的各种相关言论更是以亿万计。尽管新的二手房个税政策何时实施、如何执行等都没有落地明确,但南京大批二手房业主和购房者已在迅速行动,网上更是有人晒出了各种避税的办法。

 

[避税损招]

阴阳合同、司法判决避税或将增加

“20%的税太重了,这下还不是满城都是阴阳合同啊!”针对二手房20%的计征个税,有网友表示阴阳合同将成为接下来二手房过户的“标准合同”。所谓的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买卖双方签署两份合同,一份合同是真实成交价格,另一份合同是为了规避个税的虚假成交价格。以一套原价100万元,实际成交价格2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如果按照新政计征20%的个税,那么需要缴纳20万元的个税;如果通过签署阴阳合同,将成交价格填写成100万元,那么该二手房差额部分就是零,就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的个税。不过,从目前南京个税实际征缴情况来看,税务部门会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成交的二手房进行价格评估,交易双方必须按照评估价格进行税费征缴。因此,阴阳合同规避个税的幅度有限。

伪造欠债事实,通过司法判决过户

“阴阳合同?弱爆了!”南京一业内人士在微博上表示,阴阳合同避税的成功率并不能得到保证,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可以通过申请司法判决,直接把二手房判罚给购买方,节省的税费更多。该人士表示,二手房买卖双方可以伪造欠款事实,由买方向法院申请司法判决,要求卖方还钱。卖方则表示愿意以房代偿,最终由法院将二手房判罚给买方。不过,这样的避税办法需要经得住司法部门的调查考验,否则将会构成违法行为。我爱我家市场总监胡涓娟表示,这样的避税行为不可取,需要冒的风险更大。

最“损”避税办法过户只要几百元

除了阴阳合同、司法判决之外,根据目前的“国五条”细则规定,以公司名义售卖二手房并无征缴20%所得的规定,一些二手房可以通过这一途径进行避税。不过,以公司名义售房牵涉到的问题颇多,普通购房者极其容易陷入其中,从而导致利益受损。

在网友列举的各种避税办法中,最“损”且号称最简便有效的一招,则是通过离婚、结婚来实现。这样的避税方法一共分为三步:步,买卖双方夫妻离婚;第二步,卖方房主与买方异性结婚,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然后再离婚,房屋归属买方异性;第三步,买卖双方夫妻各自复婚。这样一来,二手房过户的总费用只需要结婚、离婚费用,加上房产证更名的费用,只要几百元就可以搞定一套房的交易过户。这样的避税办法,可以节省几万乃至几十万元的过户费用。

“现在执行细则还没有出来,大家都只是在猜测,避税办法风险都很大。”南京房地产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

个税计征等诸多细节存疑

二手房个税按照转让所得20%计征,这一政策什么时候在南京落地执行?

执行的时间划定是按照交件日期计算吗?

差额计算是否考虑二手房的装修、维修、物业、贷款成本?

政策性住房交易是否也征收20%的个税?

满5年且是家庭住房的二手房交易是否免个税?

一年之内卖房又买房的是否可以抵免个税?

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多少?

从前日晚间到昨日,记者遭遇到了有关“国五条”细则个税新政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也成为南京房地产市场内大家最为关心的话题。

“现在你提的这些问题,我们都无法回答你,我们也在等省里的政策。”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大家对二手房个税征收、限购范围扩大、二套房首付比例等都非常关心,但由于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发文,政策需要逐级贯彻落实,南京市的执行细则还必须等江苏省发文之后,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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