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局获悉,《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已告一段落,租金、申请程序、透明程度等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综合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将该《办法》上报法制局及市政府,等待通过后正式实施。
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局获悉,《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已告一段落,租金、申请程序、透明程度等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综合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将该《办法》上报法制局及市政府,等待通过后正式实施。
要知道,公租房在短期内供应量不会很大,但低收入的夹心层对住房需求量相对较大,因此,如何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实际考验着政府的管理智慧。事实上,公众对新保障性住房政策向来是警惕的,那些前车之鉴让他们不得不担心,以增进自身福利名义实施的新优惠,可能再次沦为相关利益群体的盘中餐。
经验表明,好的政策必须要依靠好的制度来实现。因此,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必须因地制宜出台辅助制度和监管措施,防止好的政策在落实中跑偏背离民意。笔者认为,在公租房分配初期,应当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同时这些方面还应该细化,比如对户籍人口中的相对贫弱的人群,如残疾人、患病失去劳动能力等人口,可以优先供给公租房;对常住人口需要设计一定的考评制度,科学、公平、公正的分配公租房。
同时,要建立健全租住公租房人口的收入的信息收集,甄别入住公租房人群的生活水平。以及公租房如何续租,如何退出等等,都要有缜密、合理的制度安排。在此基础上提高公租房的循环使用率,让受益群体更为广泛。
应认识到,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要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依法管理、市场运作。同时,也必须不断创新,在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还甚少的情况下,还应该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激励市民将持有的二套房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中,如此市民的房租不少,公租房的量又可以增加。
总之,分配公平是公租房管理制度的关键,公租房的实践也必须循着分配公平的轨迹前行,这就需要政府首先设计“良法”,从而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良性发展,以适应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来源:珠江晚报)
名词解释: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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