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一亮相,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什么要出台这部新规,是否如部分公众担心的那样会增加“蚁族”等中低收入群体租房难度,如何保证执行监管到位……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一亮相,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什么要出台这部新规,是否如部分公众担心的那样会增加“蚁族”等中低收入群体租房难度,如何保证执行监管到位……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姜万荣。他表示,规范分割出租行为有其现实意义,合理的合租行为仍然受到保护,中低收入人群租房问题可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
规范分割出租行为
姜万荣称,实践中,出租人将房屋分割出租的情况比较突出,已经成为一个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集中的问题。因此,《办法》作出了规范分割出租行为的规定。
保障性租赁房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
姜万荣称,对分割出租行为进行规范,与群租或低收入人群住房租赁是两个问题。一是合理的合租行为仍然受到保护。《办法》旨在规范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分割出租行为,对以原设计的房间为出租单位的合租行为并未禁止,承租人仍可在《办法》规定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住房进行合租。
另外,进一步明确了出租人的房屋维修及确保房屋安全、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等义务;明确对主管部门在加强租赁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方面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办法》还要求主管部门提高租赁服务水平,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建立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等。
公租房:从试点到快速推进实现“蓝图”期待合力
来自农村的南昌大学2008级毕业生何发明的份工作是在江西省赣州市一家私企上班,月工资1200元,仅房租就要花去400元。去年,经过考试和面试,他应聘上了赣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见习生,随后他申请并住进了赣州市大学毕业见习生公寓,“房子30多平方米,和同学合租,租金每月150元,分摊下来每人75元。”
记者在赣州市大学毕业生见习公寓看到,瓷砖铺就的房间里床、桌子、电视机等基本设施都有,公寓一楼有食堂、小卖部,出门就是公交站,生活、出行都非常便利。去年下半年投入使用以来,像何发明这样在赣州市大学毕业生见习公寓享受过“廉价合租”的新就业大学生几百人。
近年来,名称不一、叫法多样的“公租房”建设试点,从一线城市至二、三线城市都有。今年之前,赣州市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对“大学毕业见习生公寓”算不算公租房存有疑问。
其实,赣州市大学毕业生见习公寓就是江西省首批公租房之一。江西省建设厅副厅长高浪说,随着政策的明晰,地方公租房有了大胆推进的动力,公租房无疑将成为我国保障房“主力”,大力建设公租房是未来住房保障的方向。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