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3月23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批准,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珠国土储2011-0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地块在仁恒星园东侧,规划土地用途为农贸市场、广场,将为该片区提供丰富的配套。
2011年3月23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批准,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珠国土储2011-0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地块在仁恒星园东侧,规划土地用途为农贸市场、广场,将为该片区提供丰富的配套。
土地挂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挂牌出让对象:
凡符合下列四项条件并通过准入资格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1、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
2、有10年以上经营管理及开发建设大型农贸综合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行业经验;
3、承担市级扶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且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成功案例;
4、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文明(诚信)市场称号(有效期内)。
上述条件由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核准。申请准入资格审查的办法详见《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4月26日17时(节假日除外)到交易中心业务窗口索取《挂牌文件》。
四、竞买人应于2011年4月14日至2011年4月26日17时(节假日除外)提供有关资料向交易中心业务窗口递交《竞买申请书》,递交《竞买申请书》前应当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交易中心将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竞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五、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当在以下时间、地点提交《报价单》报价竞买:
起始时间:2011年4月14日9时。
截止时间:2011年4月28日15时30分。
地点:珠海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窗口。
六、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所挂牌的交易价格,并按照规定的增价幅度加价,也可以报出超过增价幅度的报价。新报价一旦被确认即生效,不得撤消,同时原挂牌价格即时失效。挂牌期限内若仅有1个竞买人报价,则以该报价成交;超过1个竞买人报价的,在挂牌期限截止时进行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七、交易中心已正式启用土地交易管理系统,竞买人应尽早在挂牌截止时间前完成报价,超过挂牌截止时间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价,因此造成竞买人无法报价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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