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去年以来,国家频频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力度不断加大。7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8月中旬出台新增限购城市的“5项建议标准”,限购逐渐向二三线城市扩展。
看点二:限购之外有限价
二三线城市应该如何调控
今年年初,地方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订了房地产市场调控“责任状”,各地提出了具体的房地产调控目标。
进入9月,除了浙江两市限购引人关注之外,没有新的城市出台限购措施,而以限价代替限购成为新的现象。出台限价措施的有广东省的韶关市和辽宁省的丹东市。
韶关限价的背景,是当地房价的过快上涨。韶关市房协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韶关市区成交楼房均价为4864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5.9%。韶关市政府决定从9月18日起,韶关商品房实施限价销售。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今年1至7月,丹东是房价涨幅最快的城市之一。辽宁省丹东市下发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已批准预售的分期开发项目,在通知下发后又申请办理该地块新的商品房预售许可,销售均价不得高于该项目原均价。
而实际上,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5项建议标准”出台之前,就已经有城市推出了限价措施。7月22日,河北省廊坊市房管局通知称,廊坊市今年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不得高于9000元/平方米。8月2日,山东省烟台市住建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价格和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均价原则上涨幅不能超过5%。
与限购令的“难产”相比,一些地方似乎对“限价”的积极性要大得多。“显然,大多数地方政府是不愿意限购的。”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分析了原因,“限购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尤其会降低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和房地产相关的其他财税收入,经济增长速度也会受到一定影响。对一些二三线城市而言,地方经济对房地产的依赖仍然很强,限购的影响会更明显。”
以丹东为例,外地购房者占比仅为10%,主要来自省内和东北其他两省,炒房者并不多。一旦限购,“对当地的购房需求及房地产的伤害将非常大,所以选择了更为温和的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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