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产税试点一周年:市场与政府对效果感受各异。房产税试点一周年之际,重庆和上海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1月10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近一年来,在政策推进和征收手段上均达到了预期效果,97%的缴税率收效令人满意。
房产税试点一周年:市场与政府对效果感受各异
房产税试点一周年之际,重庆和上海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
黄奇帆还表示,重庆虽然没有出台房地产限购调控举措,但因为有房产税的作用,使购房者在选择上倾向于不交税的普通商品房,促使高档房供应量明显下降。“这是件好事,说明房产税起到了调控的作用”。
此前,在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中,黄奇帆和上海市市长韩正均提出,今年将贯彻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的相关部署,继续推进、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
201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明确提出,2012年将继续“推进房产税”。此后,一些接近决策层的学者不断释放“房产税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的消息。财政部在2011年度工作会议中也明确提出,要在“认真总结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
这意味着,对重庆和上海试点经验的总结和定性,或将直接关系到下一步房产税改革的推进节奏和力度。
调价格与调结构
重庆和上海一年来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经验,首次为国人近距离观察房产税改革提供了“实证路径”。
据重庆市财政局数据,截至2011年11月30日,重庆市主城区房产税应税高档商品住房共8563套,实收税金超过9000万元,预计2011年底可达1亿元。少部分没有缴税的房屋,主要是因为“房产证没办结、存在产权纠纷或是暂未联系到业主”。
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何志明表示,1亿元征税额与当初预期基本吻合。所收房产税将作为保障性住房的补充资金,全部用于重庆市公租房建设。
重庆房产税主要针对独栋别墅、高档商品房以及外来炒房者征收,税率设为0.5%、1%和1.2%三个档位。对于存量和新增的应税房产分别给予1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据测算,全市应税房产约占市场总量的7%。
2011年2月初,重庆市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入库。这笔税款来自北部新区某高档社区的二手房转让,其建筑面积超过180平方米免税范围,交易单价则超过规定的房产税价格起征点,即“上两年重庆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均价的2倍——9941元/平方米”。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房产税启动之初的几个月内,该税确实对市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征税次日,万科重庆公司便迅速做出反应,将旗下楼盘定价全部调整至应税价格起征点即9941元/平方米以下,并以“购房免房产税”为噱头进行营销造势;招商地产也紧随其后,该公司位于重庆市北滨江路的某高档楼盘,售价从1.5万元/平方米全面下调至9941元/平方米之下。
几个月之后,随着舆论对房产税关注度的降温,这种反应开始弱化。渐渐地,类似“买房赠送房产税”的楼盘促销噱头,让购房者感到乏味。多数市场人士发现,除了心理、预期上的影响,“房产税对市场的实际影响其实不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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