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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一周年:市场与政府对效果感受各异

地产中国网  2012-02-07 09:31

[摘要] 房产税试点一周年:市场与政府对效果感受各异。房产税试点一周年之际,重庆和上海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1月10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近一年来,在政策推进和征收手段上均达到了预期效果,97%的缴税率收效令人满意。

 

总体而言,对于重庆市一年来自下而上的税制改革探索,肯定者居多。用重庆市中原地产副总经理何伟坚的话说:“重庆不管收了多少房产税,其的意义在于有个名堂出来了,让市场接受了房产税这一概念”。至于征税细节,则可以逐步完善。

上海市一年来的房产税试点工作颇为低调。与重庆的征税对象不同,上海主要是针对人均居住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新增一般房产采取累进税率,人均面积大、房屋价值高的房屋税率就越高。截至2011年7月,上海共认定7000多套应征房产税住房,至于具体征税额,迄今尚无官方数据披露。

而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的调研,上海房产税试点也收到部分预期效果。上海市政府多年想追求的不动产配置优化目标,这次通过税制的具体设计取得了较好的调节效果。

“比如通过中心区域和周边地区的税率杠杆设计,已经使房产成交大量被引流到周边区域”。贾康说,相关部门对此“充分肯定”。

下一步信号

沪渝房产税试点一周年之际,来自中央及各部委的相关表态,纷纷被业界当作“信号”解读。当然,信号传递的房产税“下一步”信息还颇为有限。2011年12月12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房产税已被置于营业税改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和环境税一揽子税制改革计划之中,但未作进一步的解释。

随后,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年度工作会议上表示,2012年将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同时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其中,与资源税改革的“全面推进”有所不同,对房产税的表态是“认真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稳步推进”。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年度总结中将沪渝房产税试点归结为2011年“优化税制”的“新突破”。在2012年的工作安排中,营业税改增值税、消费税和个税等内容均已列入议程,而对房产税没有相关表述。

略为相关的是,国税总局提出2012年要“全面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此前的表述是“积极推进”)。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房地产批量评税技术的普及应用,是全面征收房产税的首要技术难题。这给征税部门为房产税“下一步”预埋的伏笔留下了想象空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布置新一年工作任务时,也提出“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快研究推进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工作”。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今年上半年, 住建部要求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与部委联网。业内人士认为,这仍然是一项为征收房产税所做的“铺路”之举:“下一步若房产税向推广,查清个人名下实际房产将是一项必备的前置功课。”

相比决策部门的谨慎表态,一些智囊型学者对房产税下一步的预断较为具体。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最近在肯定上海、重庆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成效时表示,房产税进一步推进的大方向已经明确,有关部门将会在总结重庆、上海两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讨论和决定下一步扩大试点的方案。贾康预判,类似广州、南京一类的大城市,以及一些中西部的二、三线城市,都不排除跟进房产税实施的可能。

鉴于贾康有着财政部系统的身份背景,舆论迅速将此信息放大解读,迫使他不得不做出澄清,强调自己无权谈论房产税推进的“具体时间表”,“只是作为研究者讨论的逻辑与方向”。

顶层设计

记者观察到,最近一段时期,围绕“房产税下一步该如何推进”,主流经济学家曾展开一场密集讨论。各方理论交锋,隐约勾勒出一条可供决策参考的“顶层设计路径”。

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陈志武(微博)认为,如果要开征房产税,首先应当建立完善的财政预算监督制约机制。在监督和制约没有到位的时候,房产税开征不大可能真正实现预期的公平。

“当前中国财税体制改革到了新阶段,应该坚持收和减同步进行的原则推进改革。”中国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樊纲说,“收,即收资源税、财产税和房产税;减,即减个人所得税和中小企业税负。”樊纲建议,收房产税应该在减其他税的基础上进行。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近来观察到,自2011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实施了一系列的税改动作,尤其是国务院批准上海、浙江、广东和深圳四省市试点地方自行发债。这些迹象都表明“我国政府正在考虑财税体制改革的一揽子方案”。

在201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营业税改增值税、房产税、消费税、资源税和环境税5项税制改革计划,同时被纳入了下一年的中央经济工作部署。而仅占“五分之一”改革权重的房产税却受到格外关注。正如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言,“房产税是小税种、大讨论”,其背后衬托的是全社会对房价的过度焦虑。

但王小广认为,还是应将房产税的改革置于“财税体制改革顶层设计”之下来理性对待。房产税改革的立足点应关照三个问题:一是理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二是增加地方财税收入来源,三是兼顾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在王小广看来,房产税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单兵突进较难突破。而“顶层设计”的改革智慧,同样也离不开地方政府自下而上的经验探索。(财经国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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