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房是令人高兴的事,可是在买房过程中却经常遇到令人不高兴的情况。开发商“偷梁换柱”把戏多,一个项目看上去令人很放心,可是当您要成为它的业主的时候,却处处让人不敢轻易放心。
第2关:交楼标准
开发商擅自降低交楼标准
最近惠州市场上推出了不少的精装修住宅,这些产品或多或少都让购房者多了一些担心,特别是收楼的时候,想仔细验收又总是难以方方面面都顾及,甚至到了住进新房才发现诸多不足。
前几年,本地市场上推出的带装修房子,就由于种种原因,经常出现业主与开发商因交楼标准而起争执。
记者了解到,在业主与开发商就交楼标准而发生的争执中,有少部分是业主对交楼标准的不理解所致,大部分是开发商提供的产品货不对板所致。
如个别楼盘在样板房中采用的电线、瓷砖、卫浴等材料是高端品牌,交到业主手中的产品却是普通品牌,并且做工也没有样板房中那么精细,于是业主拒绝收楼。
开发商在建筑过程中偶尔会出现擅自改变公共场所用途的情况,本来作为业主公共活动的会所变成了商铺或开发商办公地点;花园、草坪变成了停车位和商铺。
律师支招 交楼标准未达合同约定要有书面确认
购房者在交楼时发现交楼标准没有达到合同约定,应要求开发商在交楼书上对该缺陷予以书面确认并且提出整改方案,在未整改完毕前延迟收楼。
开发商拒绝签署,可以采用发送律师函等方式书面提出保留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将对诉讼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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